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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标准化综合改革形成山西特色

来源: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1-10-08 10:09:03

“十三五”期间,我省打通准入、生产、流通、消费市场监管链条,形成全流程、全链条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从“先证后照”到“证照分离”,从压减环节到“一网通办”,从压缩时间到“一天办结”,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知识产权创新性改革,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全省市场监管四梁八柱性的重大制度逐步建立;作为全国5个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改出了生动实践、创出了山西特色。

“十三五”期间,全省市场主体数量5年增长超六成,知识产权成果成倍增长,标准研制取得突破,质量基础有效夯实,安全监管持续向好,食品抽检超额完成任务……

近年来,我省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强化标准引领、支撑倒逼转型,推进质量提升、夯实质量基础,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造创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权益,在服务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中发挥了职能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十三五”以来,我省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市场主体活力持续迸发,“放管服效”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215.61万户,平均每年新登记43.12万户,仅2020年就新登记市场主体49.69万户。截至2020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83.5万户,与2015年底相比增长63.4%。其中,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01.5%;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54.7%;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比增长14.8%。私营企业增幅最为明显,是5年前的2.18倍。

今年以来,全省已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近30万户,创历年来的新高。截至7月底,我省市场主体总量已达到299.46万户,每年保持10%以上的增长速度。

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注册资本由实缴改为认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大大降低了创业成本,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投资热情;“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90%以上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出台《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行住所申报登记制,成为全国第二个在全省域范围内实行住所自主申报制的省份;实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在“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将国家层面的整合证照事项全部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畴,全面实行“三十证合一”。

同时,持续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出在全国率先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网办、大力压减申请材料、实行审核合一制度等一系列举措。2019年底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实现省、市两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2017年在5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116项改革试点,2018年106项改革事项在全省开展试点,2020年3月在太原、晋中、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试点开展“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2021年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简化审批。

标准化综合改革形成山西特色

2018年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我省把标准化综合改革总体要求与省情实际紧密结合,落实《山西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建设目标,试点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呈现出“弯道超车”“换道领跑”“直道冲刺”的发展态势,有效发挥了标准化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为我省加快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3年试点,全省在完成试点建设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动标准化综合改革的经验做法,形成了5个方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形成了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的“山西氛围”。全省各级各部门在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工作格局、推进机制、总体水平、保障能力等方面均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全省上下高度重视标准、积极制定标准、广泛应用标准的意识越来越强,争当改革试点、争取示范项目、争创典型经验的越来越多。

形成了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的“山西模式”。我省连续4年将标准化综合改革纳入重大改革任务清单和先行先试事项,清单管理、挂图作战、销号推进。并先后出台《试点工作方案》《年度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全方位、系统化、持续性推动试点建设。

形成了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的“山西动力”。全省各级各部门成立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完善形成财政保障、考核引导、奖励激励、人才培养、创新驱动、服务支撑等机制,构建起了具有山西特色的“四梁八柱”制度体系。

形成了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的“山西速度”。我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8项、国家标准193项、行业标准139项,发布省级地方标准850余项。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从试点前的5个增加到48个,技术组织不断壮大;团体标准由试点前的1项增加到379项,社会团体学标、用标、贯标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形成了推进标准化综合改革的“山西路径”。我省聚焦产业发展实际,以先导性标准引领转型、先进性标准支撑转型、门槛性标准倒逼转型。积极助推产业快转型、农业创品牌、旅游提品质、政务提效能。先后发布《全省职业农民生产技能考核评价标准》系列标准、《黄河人家、长城人家、太行人家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等40项旅游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环保领域强制性地方标准、《政务服务中心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20多项政务服务标准等。

知识产权创新性改革提级扩容

2018年底,按照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部署,我省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实现历史性重构,在省、市、县三级实现了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监管,为提高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推动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出台《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效发明专利16471件,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42件,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达到81件,知识产权创造活力不断迸发。

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对74个省级专利推广项目实施专项资助,“大同黄花”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山西老陈醋”“吉县苹果”成为首批中国100个地理标志产品受欧盟保护,知识产权运用转化不断提高。

中国(山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建设,建立我省首个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在全省10个市设立维权援助分中心,9个县(区)设立维权援助工作站,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断强化。

太原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太原理工大学被确定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和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山西省知识产权技术服务中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第四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名单,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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