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省网信办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省将依托太原都市区资源集聚优势,建设省级核心枢纽节点,进而形成“1+3+N”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在“1+3+N”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中,“1”是指依托太原都市区资源集聚优势,汇聚调度全省数据和算力资源,形成省级核心枢纽节点;“3”是指依托大同、阳泉、吕梁现有数据中心基础优势,形成城市级枢纽节点;“N”是指其他城市汇聚服务本地区高频次数据业务,形成城市级边缘节点。
我省将加快太原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省内基础网络优化改造工程,提升全省网络响应速度,改善网间通信质量,并实施骨干网络提速降费工程。到2025年,千兆光纤网络将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基本覆盖。
同时,在太原、大同等市打造各具特色的数据中心集聚区。在此过程中,结合太原都市圈总体规划,在太原布局综合型数据中心集聚区,推进山西核心大数据中心、国家超级计算太原中心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争取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在我省布局建设,国家级各类数据中心在山西布局落地5个以上,省内形成特色鲜明的数据中心集聚区4个,带动数字经济规模达到8000亿元,形成国内领先的数据中心和大数据产业聚集“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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