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资讯 > 房产 >

枫华种业被出具警示函,2022年年报至今仍未披露

来源:大河财立方 发布时间:2023-06-16 21:47:05


【资料图】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16日,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该公司及董事长魏冬青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截至2023年4月30日,枫华种业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该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魏冬青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枫华种业及魏冬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枫华种业称,正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工作,在2023年6月30日前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4月25日,枫华种业就曾公告称,因客观因素,公司尚未完成年度审计及《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若未能在2023年6月30日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枫华种业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枫华种业位于驻马店,主营业务为种猪和商品猪的养殖与销售;种猪改良、繁育与推广。主要客户为生猪养殖户和规模养殖场,其中,仔猪主要客户为生猪养殖户,商品猪主要客户为规模屠宰企业。

2022年上半年,枫华种业营收3837.96万元,同比下滑51.51%;归母净利润-3200万元,同比继续亏损。

责编:陈玉尧 | 审校:李金雨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

关键词: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