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份来自药企的致歉函出现在了河南省医保局官网上,分别涉及远大医药的盐酸多巴胺注射液在医疗机构供货价格高于限价,以及武汉久安药业的盐酸多巴胺注射液在河南有高于承诺价交易。
两家药企均表示,自身对配送企业负有信息传达不及时的管理责任,并向使用该产品的消费者道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在河南省医保局挂出致歉信的企业已有四家,除了上述两家,亚邦药业和石药银湖制药都曾因药价超限而公开发布致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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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药企为高价道歉的案例并不多见,但是这显示出,目前采购平台对药价管控更加严格。与之相佐证的是,近期一份《关于落实互联互通推进挂网药品价格治理的通知》在行业内流传,里面指出:自9月起至年底,第一阶段挂网药品价格的全国专项治理行动将启动。
责任在物流配送企业?
盐酸多巴胺注射液是一种常用的心脏疾病治疗药物,市场规模较大,市场需求相对稳定。盐酸多巴胺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心肌病等心脏疾病,以及低血压和休克等病症。
在致歉函中,远大医药表示,在2022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公司是按照承诺价的90扣供给河南省当地物流配送企业,但物流配送至医疗机构的部分价格超过了承诺价格。原因是公司疏于对业务人员管理及配送企业的价格管控,致使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议价价格超出了公司承诺价。
远大医药表示,超过承诺价部分公司没有获益。但公司对于物流配送企业信息交流不及时负有相应责任,向河南省该产品的消费者道歉。在今后企业经营中,全面加强自我监管与业务流程梳理,与合作配送企业加强信息沟通频率,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023年7月18日,武汉久安药业也接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告知,产品盐酸多巴胺注射液在该省有高于承诺价交易情况。武汉久安药业对此核查结果显示,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该品种的部分交易订单确实超过了承诺限价,未经议价确认环节,由河南省当地医药配送企业直接配送至医疗机构。
武汉久安药业在致歉函中表示,造成超限价配送原因是该药品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公司疏于对配送企业进行产品价格方面的培训与交流,同时缺乏对配送企业的监督,致使配送企业与部分医疗机构的交易价格超过公司的承诺限价。
武汉久安药业称,药品超限价配送非自己直接造成。但公司对下游配送企业负有信息传达不及时的管理责任,向河南省该产品的消费者道歉。
同样是因为盐酸多巴胺注射液的供货价格高于限价,8月28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了亚邦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亚邦医药”)的致歉函。
据致歉函,河南当地的医药物流配送企业配送给医院的盐酸多巴胺注射液的销售价格超过了亚邦医药的承诺价。对于超过限价原因是同样也是指向了对配送企业进行产品信息方面(包括疗效、价格等)的培训及信息交流存在问题。
此前,在1月11日,石药银湖制药有限公司同样是因挂网价过高而公开发布致歉信。
常态化价格监控预警
针对药品价格领域存在的问题,早在2019年,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对医保基金支付药品的价格监管和信息披露,正面引导市场价格秩序。
2021年9月发布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也提到,强化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常态化监管。2023年2月22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省要对价格异常上涨、价格总体偏高或明显高于全国低价的情形,及时开展函询约谈提醒,纠治不当价格行为。
今年以来,河北、山东、甘肃、内蒙古、海南等多省都对价格异常药品实行常态化通报。如: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22个药品因不符合差比价规则或超同组1.8倍而被撤网,涉及注射用阿昔洛韦、盐酸倍他司汀片等13个品种; 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服务网发布了2023年7月药品预警,30个药品因为价格差异超过10倍被评定为“红三星”,而被暂停挂网。
9月5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了一批拟取消挂网资格的药品名单,共涉及1234个品种。这次拟撤网的药品里,有大量如常见化药和中成药,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盐酸地尔硫卓片、复方丹参片、藿香正气胶囊等。此外,人血白蛋白共五家企业产品被撤网,如郑州莱士、广东丹霞生物、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等。郑州莱士的静丙也因高于福建的挂网价而被撤网。
公告显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过与河北、四川、福建三省平台进行价格比对后,这1200多个品种未按要求联动外省最低挂网价,拟取消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的挂网申请。在公示期为9月6日至12日之内,企业可以现场实名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此前,陕西还公示了一批未实行价格联动被取消挂网资格的医用耗材名单,共31578个产品,涵盖人工血管、动脉扩张球囊、血液净化等近千个种类,也一样被予以撤网处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确:本次价格专项治理结束后,将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开展挂网价格全国最低价比对工作。
短缺药市场的供应和价格监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近期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有关情况。通报称,国家药监局持续推进短缺药品审评审批工作,及时采集短缺药品生产供应及停产报告信息,相关部门共同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作用,短缺药品信息协同监测和共享机制不断完善,短缺药品各环节供应保障能力在着力加强。
“建议通过加强药品监控,提前预警。”医药产业战略顾问周树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药品交易行情变化的相关舆情传递至主管机构的时间,往往已经超过了能够采取干预措施的黄金时期,导致相关措施落地效果不好,事后处罚不如提前监控与预警。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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