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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受灾情影响较大缴存职工可全额提取公积金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发布时间:2023-08-07 10: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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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7日公告称,为坚持人民至上,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打赢防汛救灾及恢复重建攻坚战,帮助受灾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共同渡过难关,给予受灾情影响的企业、缴存职工阶段性支持措施。其中提出,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对暂时生活困难。

具体如下:

一、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对暂时生活困难。

二、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灾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三、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基层干部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可按规定申请延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四、受灾情影响,无法按此前确定缴存比例缴存的单位,可根据经营情况自主调整缴存比例,最低可调整至5%。调整缴存比例后缴存仍有困难的单位,可向公积金中心出具补缴承诺和补缴计划,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允许单位职工正常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断缴影响。

五、阶段性支持措施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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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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