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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西省永修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信访投诉称,商家撤店,会员退费困难。
该局马上安排执法人员分别与商家与消费者联系。经核查,商家因经营管理存在问题撤店,现已将充值余额如数退回,并取得消费者谅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在停业前商家有义务主动向会员退款。
中高考前后,消费又将迎来高峰期。永修县市场监管局再次提醒,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慎之又慎,尽量选择经营时间长、信誉好、口碑较好的经营者;在不了解其经营资质、经营状况、信誉口碑的情况下,切勿一次性购买高额服务,理性消费,提高警惕。(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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