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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6月30日起,依法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许可证有效期将陆续到期,为依法加强电子烟监管,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持续推动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从即日起依法开展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许可证延续、变更、重新申领等换证工作。各有关省级烟草专卖局接到通知后,告知辖区内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许可证换证申请。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于许可证到期当月10日前向所在地省级烟草专卖局提交许可证换证申请(2023年6月30日许可证到期的可延长至6月15日)。获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未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换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资格。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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