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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欠款负责人有责任吗?分公司独立核算不一定需要总公司汇总缴纳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时间:2023-05-26 17:58:43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还需要总公司汇总缴纳吗

分公司独立核算不一定需要总公司汇总缴纳,如果总分公司在一个省应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只有跨省的分支机构才需要就地预缴。总公司出具企业所得税分配表,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根据分配表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当地专管员同意在总公司缴纳,可以找专管员删除税种,否则还是要在当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总分机构在企业所得税上实行汇总纳税,不区分是否独立核算,即使贵司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需要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独立核算,即分支机构的收入和支出由分支机构单独核算。简单地说,分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分行单独出具财务报表。

二、分公司欠款负责人有责任吗

分公司欠款负责人没有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产是总公司的一部分,其只有经营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也不以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为限制,在当事人只选择分公司作为被告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直接判决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三、母公司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

母公司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如下: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3.关系不同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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