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孙燕姿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我的AI》一文,首度回应自己对“AI孙燕姿”的看法。
孙燕姿称,当她的歌迷已经接受她是一名冷门歌手的事实时,AI孙燕姿成了顶流。她想跟歌迷们说的是,你们和一分钟推出一张专辑的人有什么好争的。
(资料图片)
对于AI,孙燕姿表示,AI赫然耸现并将威胁到成千上万个由人类创造的工作,比如法律、医学、会计等行业,以及目前我们正在谈论的,唱歌。并对此人类如何应对AI表示悲观,称“讽刺的是人类无法超越它已经指日可待。”“你并不特别,你已经是可预测的,而且不幸你也是可定制的。”最后她称,“在这无边无际的存在之海中,凡事皆有可能,凡事皆无所谓,我认为思想纯净、做自己,已然足够。”
AI孙燕姿火热出圈,又一次再社交媒体上掀起AI热,界面新闻记者在B站上看到,目前“AI孙燕姿”已经拥有超过1000首翻唱作品,数量远超真人歌手,其中“AI孙燕姿”翻唱《下雨天》《半岛铁盒》等作品更是取得了突破百万的播放量。除孙燕姿外,面对周杰伦、陶喆、陈奕迅、王菲等歌手也被“AI化”,拥有各自的AI翻唱歌曲。
从技术原理来看,“AI孙燕姿”翻唱歌曲并不复杂:AI技术提取某位歌手的音色,再用其替换另一位歌手音色的方式,可以实现接近歌手本人翻唱的逼真效果。通过建立神经网络模型,经过大量音乐数据集训练。此外还需要对生成歌曲进行后期编辑,如混响或修音等,最终使得AI虚拟歌手的声音与真人歌手无异。
整个过程都需要AI模型的技术支持,其核心技术来源于歌声转换模型,歌声转换模型提取到歌曲的音调、音高等特征,然后将每段音频做成几秒到十几秒不等的切片,然后将翻唱者的声音数据丢给算法拾取出来,并与对应歌曲的切片对应。
要AI充分理解孙燕姿的声音,就需要足够多的孙燕姿音频,进行训练。目前来看,随着开源AI模型降低门槛和网络教程的丰富,即使对计算机一窍不通的外行,也可以创造出AI模型。因此打造AI孙燕姿并不难,足够多的数据下,再付出一定时间和设备成本即可做到,与目前流行的打造AI数字人的流程基本一致。
与其他AI生产内容一样,AI数字人也面临诸多法律和伦理问题。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律师近期撰文认为,根据知识产权法律,用真人语音训练人工智能并生成歌曲的,如果不做商用,大概率不侵权,但发布在网上还是应当先拿到相关的词曲著作权、伴奏音乐、视频使用素材的授权。但根据《民法典》,用真人语音训练人工智能并生成歌曲的,必须取得真人的授权,否则涉嫌侵犯人身权。
游云庭分析,在知识产权上,AI克隆人的问题不大。以“AI孙燕姿”为例称,利用孙燕姿的语音训练AI,不需要知识产权授权,因为提取孙燕姿的语音并非是她的唱片中的歌声,而是她发布会、演唱会上的讲话。据现有《著作权法》,孙燕姿的语音受邻接权保护,但邻接权是弱保护,只有对传统的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行为的保护,没有兜底,所以如果出现法律规定之外的使用方式,就不构成侵权了。AI使用作品的方式是《著作权法》立法时还没有的:将语音文件输入到人工智能引擎中进行训练,因此不算侵权。
不过,游云庭表示,此类模仿真人的AI数字人,在训练阶段,可能存在隐私保护的问题。例如,用户上传的社交网络内容,往往是和其他人交互的内容,这样的内容如果包含其他人的个人信息,不经同意便上传,涉嫌侵犯对方隐私权。而在输出阶段,则有伦理和法律挑战,交互的内容首先不能违反当地的法律规定,同时也要符主流道德标准。
但游云庭亦指出,“AI孙燕姿”以孙燕姿发布在网上的相关歌曲,涉及到了孙燕姿人格权保护的问题,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声音权等。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和声音权都是人格权的一部分。
法律外,此外“AI孙燕姿”的出现同样引发了对于道德伦理问题的担忧。比如近期德国杂志Die Aktuelle在最新一期刊物上发表了一篇由AI生成的对七届世界冠军赛车手舒马赫的“采访”内容,引起舆论大哗,受到舒马赫家人的强烈批评。由此来看,AI技术引发的一系列现象仍是人类社会未曾有过新鲜事物,人类仍需要尽力适应和探索应对之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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