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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从5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医疗检查行为

来源:安徽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24 10:30:25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8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安徽省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从加强医疗管理、加强机制创新、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改革措施、加强统筹推进等5个方面,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方案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将明确和细化的各病种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通过电子病历、知识库、智能审核等多种方式,以电子化形式嵌入医务人员工作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2022年底前,三级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医院75%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方案提出,要推进检查结果互认,互认项目包括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两类119项,首批在省、市三级公立医院之间,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对上级医疗机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疗共同体内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检查资料共享,如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检查资料数字化存储和传输;通过建立医疗机构检查资料数据库或“云胶片”等形式,推进检查资料共享;鼓励各地按照标准独立设置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并统一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为区域内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根据方案,我省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推进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对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资料共享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进行实时监控,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同时,健全完善日常监督、综合监督、专项检查、质量控制、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等,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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