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在试点示范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北京调整9条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打造更加宽松、良好的营商环境。
这是北京市商务局副局长刘梅英在3日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透露的。
她介绍,北京调整《旅行社条例》中有关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准入限制性规定,支持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游业务;允许在京设立的外商独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赴台湾地区除外)。
北京调整《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中的无线寻呼业务)外商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0%的规定,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的限制。
北京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需外方投资者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的要求。
北京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
北京允许外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设投资比例限制;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
“调整实施的开放措施进一步拓展了服务业开放的广度,加大了开放的深度。”刘梅英指出,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以来,形成一批开放改革创新成果,截至目前,国务院批复的三年期177项试点任务已落地实施110项,促进了首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她透露,今年前三季度,北京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2.8%,比试点前的2014年提高4.9个百分点;今年1月至10月,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27.6亿美元,占全市的94.8%,占全市比重比2018年提高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