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初步匡算总投资1323.38亿元,其中2020年实施工程项目总投资583.25亿元,并在明年主汛期前修复完成946处水毁工程,旨在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方案明确三个任务目标为水毁工程修复、巩固提升工程和新建抗旱调蓄水源工程。
在资金保障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约束性任务,省级以上资金由省财政先行安排,并重点保障小清河等跨市骨干河道主体工程资金需求;其他工程按照2018年灾后重点防洪减灾工程投资政策和其他既有政策执行;各级财政年度新增收入部分优先安排支持,不足部分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解决。
在建设用地上,符合单独选址项目条件的,由省级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优先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符合抢险救灾要求需要临时使用土地,完工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的,不再办理用地手续;已颁发土地权利证书或不新增建设用地的,不再办理土地预审手续;对水利工程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整改、优化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