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加加食品卷入风波,随后被证监会以涉嫌信披违规为由立案调查。
9月18日,加加食品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其表示,于2019年9月17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9]2号)。
此次主要追究加加食品信披违规,涉及金额高达10.678亿元。《告知书》显示,加加食品主要存在三项信披违规事项:
其一是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主要是2018年2月9日和11日,加加食品、湖南卓越实控人杨振指示加加食品财务人员将加加食品2400万元、3000万元分别转给其指定的自然人与公司。
其二是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上述两项违规事项均未经加加食品董事会等审议,也未通过临时公告予以及时披露。但2018年,相关占用资金已全部还清,商业承兑汇票也已全部结清。
其三,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2018年违规担保已全部解除。
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加加食品、湖南卓越、杨振等各关联方给予警告,并分别罚以4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的处罚。
企查猫资料显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3日,注册资本115,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振。
加加食品被誉为“中国酱油第一股”,旗下产品除了“加加酱油”外,还有食醋、鸡精、味精和伴餐食品和食用植物油等。财务数据显示,其今年上半年加加食品实现营业收入10.25亿元,同比增长10.00%,实现净利润约为8610.68万元,同比增长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