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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丽莉马昭)3月28日,记者从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为落实道路深度保洁作业标准,达到路见本色要求,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改善西安空气质量,该局指导各级城管环卫部门推行“白天湿扫夜间降尘”作业模式,规定洒水车冲洗作业时车辆行驶速度为5-8公里/小时,出水口压力不小于300千帕,避免影响道路交通和车辆正常行驶。
按照相关规定,3月1日至11月1日执行“白天湿扫、夜间降尘”的道路机械化保洁作业模式,对所有道路实施白天机械化洗扫、夜间机械化冲洒水作业,道路冲洗作业为每日22:00-次日6:30进行。除道路污染应急处置、重大保障和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白天不得大面积开展道路冲洒水作业。清晨、夜间作业时应打开提示灯,禁止鸣报任何提示音乐,特殊情况确需白天作业时要错开早晚交通高峰段(7:00-9:00,17:00-20:00),作业时注意避让车辆和行人,做到文明操作。建筑垃圾通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道路冲洗作业。
道路冲洗除尘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制定清洗除尘方案。冲洗作业时车辆行驶速度为5-8公里/小时,出水口压力不小于300千帕,夜间开启警示灯应急灯、白天鸣放提示音乐。雨后可开展机械高压冲洗除尘,同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作业。建筑工地周边道路宜适当增加冲洗作业频次。道路冲洗除尘实行定人、定车、定时、定标、定责“五定”制度,明确作业时间、进度、范围、规范和责任。
冲洗除尘作业频次应根据路面尘土量、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确定。春夏季夜间作业时特级、一级道路每周晚间冲洗5次以上;二级和三级道路每周晚间冲洗道路3次以上;建筑垃圾清运通道每晚冲洗道路2次以上;人行道每周白天冲洗2次以上;集贸市场、早(夜)市及人流量较大区域的周边道路及人行道宜适当增加作业频次。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路沿石应无积泥、积尘、积水,无残留垃圾,雨水箅表面洁净,交通标志线无污渍,现本色。人行道、护栏基座、人行天桥、广场等无积泥、积尘、积水、残留垃圾、油渍污垢、口香糖等,做到道路现本色。
同时,该局还开通投诉热线,欢迎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问题,可致电“12345”24小时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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