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召开全市城管执法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典型案例通报会,对扬尘污染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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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已依法查处违规工地34处、违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211辆,其中市城管执法总队查处违规工地11处。
案例一:
浐河东路浙江某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工地
未按规定采取抑尘措施被罚5万元
2023年1月3日,市城管执法总队一支队接上级督办问题,调查发现浐河东路西安某组团项目工地出入口及场地内车行道路浮土厚,未采取抑尘措施;驶出车辆带泥上路,污染门前道路等问题。
经查,项目施工单位为浙江某杰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中因追赶工期加之春节临近,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工作疏漏造成上述问题。1月6日,经执法人员合议和支队案件审核,认定行政相对人违反了《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处罚行政相对人50000元。1月19日,案件办结。
案例二:
港务区河堤路西安某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地
黄土裸露,未按规定采取抑尘措施
2022年12月22日,市城管执法总队一支队接上级督办问题:港务区河堤路一无名工地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施工、大量黄土堆放未覆盖等问题。
经查,施工单位为西安某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承认工地存在裸露黄土未覆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施工等事实。经案件审核,2023年1月9日,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处以行政处罚50000元。1月18日,该案件办结。
案例三:
沣东南路西安某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时未密闭装载
2023年1月4日,市城管执法总队三支队接上级督办问题:沣东南路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车牌尾号739)清运建筑垃圾时未密闭装载。
经查,该车辆隶属西安某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夜间清运建筑垃圾在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泄漏、遗撒,其行为已违反《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执法队员依法予以立案,当场向下达行政相对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1月10日,该案件经市城管执法总队三支队合议审核,决定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处于20000元的行政处罚。1月17日,案件办结。
案例四:
云水一路某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地
未采取抑尘措施
2023年1月4日,市城管执法总队三支队接到上级督办问题:西咸新区润达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一路高新国际会议中心二期项目工地存在扬尘污染。
核查现场情况后,发现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已违反了《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1月6日,该案件经审核会议决定:鉴于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行政相对人处罚20000元,案件于1月12日办结。
案例五:
开元路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023年2月9日,市城管执法总队四支队执法队员在经开区开元路巡查发现一项目工地正在进行涉土作业。鉴于2月6日当天,西安市已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对工地土方挖掘作业合规性进行检查。
经查,该项目施工方为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地内存在土方挖掘作业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多处黄土裸露未覆盖等问题。执法人员随即立案调查,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2月10日,该案件经支队合议审核,决定依据《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决定对该公司行政罚款50000元。2月13日,案件结案。
华商报记者 李新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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