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美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催生了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乱象。自2022年9月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今年“3.15”前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多起典型案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非法行医致人八级伤残
“黑医美”被判刑
主审法官:有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疗执业证书?
被告人陈某:没有,都没有。
主审法官:有没有去专业院校或者医院学过技术?
被告人陈某:没有。
这是2022年8月15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上的一幕。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于2018年进入某医美机构担任业务员,期间,因偶然旁观过提眉、祛眼袋等手术,便认为这项手术很简单,自己也可以模仿、操作。
于是,陈某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招揽顾客,非法为他人实施提眉、祛眼袋手术。
微信名字挂着“整形医院”
陈某的代理律师顾俊杰表示:“陈某完全没有意识到手术的医疗风险,而且对自己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就进行手术的法律后果,也完全没有认知。”
被害人黄女士支付了3500元,于2019年12月7日在某酒店客房内,接受了陈某实施的提眉、祛眼袋手术,结果导致左眼视神经萎缩、无光感。经鉴定,黄女士左眼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盲目评定为八级伤残。
被害人黄女士
根据我国《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提眉、祛眼袋手术属于美容外科一级手术,具有损伤性、侵入性,属于医疗行为。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有相关的临床学科经历。
黄女士眼睛伤势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孙森表示:“被告人陈某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达到了八级的严重后果,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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