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资讯 > 动态 >

女子自学医美手术致人8级伤残:旁观手术时觉得能模仿

来源:上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14 16:26:01

近年来,医美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催生了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乱象。自2022年9月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11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今年“3.15”前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多起典型案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非法行医致人八级伤残

“黑医美”被判刑

主审法官:有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者医疗执业证书?

被告人陈某:没有,都没有。

主审法官:有没有去专业院校或者医院学过技术?

被告人陈某:没有。

这是2022年8月15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上的一幕。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于2018年进入某医美机构担任业务员,期间,因偶然旁观过提眉、祛眼袋等手术,便认为这项手术很简单,自己也可以模仿、操作。

于是,陈某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招揽顾客,非法为他人实施提眉、祛眼袋手术。

微信名字挂着“整形医院”

陈某的代理律师顾俊杰表示:“陈某完全没有意识到手术的医疗风险,而且对自己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就进行手术的法律后果,也完全没有认知。”

被害人黄女士支付了3500元,于2019年12月7日在某酒店客房内,接受了陈某实施的提眉、祛眼袋手术,结果导致左眼视神经萎缩、无光感。经鉴定,黄女士左眼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盲目评定为八级伤残。

被害人黄女士

根据我国《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规定,提眉、祛眼袋手术属于美容外科一级手术,具有损伤性、侵入性,属于医疗行为。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有相关的临床学科经历。

黄女士眼睛伤势被评定为八级伤残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孙森表示:“被告人陈某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造成被害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达到了八级的严重后果,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来源:上游新闻
关键词: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1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