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肖名远 杜光然
近日,山东济南一位女网友发文称,自己在哺乳期无故遭公司劝辞且未明确赔偿,后又被强制调换岗位引发热议。
据当事人唐女士所述,她入职方特多年,被电话通知劝辞,提出了辞退赔偿协商未果后,又被公司告知调岗,对此她一直没同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仲裁受理书(受访者供图)
目前当事人已申请劳动仲裁。涉事公司回应称,此前突然迎来运营高峰,原工作岗位无空缺才调岗的,唐女士目前仍在原岗位上工作。
女员工称公司劝辞未果后强制调岗
据当事人唐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她在华强方特(济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方特),从事市场营销中心品宣部营销策划师岗位。从2018年入职以来,主要负责拍摄、剪辑、编辑等宣发运营工作,平时工作兢兢业业,没有犯过错误。因湖南老家有事和母亲生病动手术,她于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请事假,共计47天,请假是逐级领导都同意过的,并且在工作软件上审批通过。
事假期间,唐女士接到了部门营销中心主任的电话,对方建议主动离职。在唐女士发布的电话录音中可以听到,对方告知她现在的状态不适合继续留在公司,觉得请假的时间太久了。唐女士一时没反应过来,随后又在电话中进行了反驳:“这难道不是变相的辞退吗?”并提出了赔偿问题,对方并未正面回应。但时隔几天后,该主任再次来电,通话中不再提及主动离职一事,只是让其调岗,也没有告知是哪个岗位、薪资待遇如何。
2月1日,唐女士事假结束,返岗当天直接收到了岗位安排通知书,公司将她从核心岗位调至商品陈列师,她不能接受,没有同意。协商未果,她便去槐荫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的资料。
据唐女士讲述,2022年2月11日,她怀孕生下了宝宝,7月份结束产假回到工作岗位上,目前仍在哺乳期。在自己发布多条维权视频并拒绝调岗安排后,现已被允许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工作安排和以前差不多,她一直都在岗,正常上班。
公司下达的岗位安排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现在公司方面坚称没有辞退我,强制调岗也是违法的,虽然公司已经下发了调岗通知书,但现在又收回了。”唐女士说,自己会等待后续的劳动仲裁结果,视结果再做打算。
公司回应称将通过合法途径处理
对此,济南方特的官方账号曾发布声明称,员工唐女士的事假共计47天,考虑2022年受疫情影响整体运营压力较小,公司批准其假期。但12月31日突然迎来运营高峰,该岗位宣传至关重要,公司不得已安排他人担负该岗位工作。鉴于原工作岗位无空缺,公司为其安排与原专业匹配度高的陈列师(主要负责门店文化产品陈列及拍摄剪辑宣发,非售卖员),但唐女士拒不接受。
济南方特此前的声明
7日上午,济南方特品宣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唐女士目前仍在原岗位上工作。“针对该事件,由于员工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后续公司会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后续仲裁结果出来,也会及时发布。”该工作人员说,针对强制调岗等问题,此前的官方声明都有介绍。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济南槐荫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暂未得到回应。
北京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认为,法律对哺乳期女员工有特殊保护,除非劳动者有过失,否则不得辞退。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哺乳期的女员工。如果单位在女员工哺乳期内被单位无故辞退,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给员工支付双倍赔偿金。另外,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也应当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应当和之前的岗位具有关联性,在薪资待遇上不得变相地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不得故意让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逼迫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以调整工作岗位为由,变相逼迫劳动者辞职,也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调岗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内容的变动,涉及到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商,不可单方决定,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可以拒绝。后续仲裁时争议的焦点是,用人单位提出让员工主动离职,或做出的调岗安排能否认定为对员工的变相辞退。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往后工作中,当事人如果出现被故意调岗、降薪等情况,还可以继续申请劳动仲裁,上述情况也应属于强迫离职。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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