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李贤诚
2月1日,经过救援人员三天三夜不懈地奋战,广西桂林兴安山火已全部扑灭,幸无人员伤亡。据悉,此次山火系一村民扔烟头引发,过火面积超240亩。有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分析,犯罪嫌疑人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资料图)
指战员奋力扑救(来源:云南森林消防)
桂林兴安山火已全部扑灭
1月28日晚9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溶江镇银矿山发生森林火灾,因前期干旱原因,火势迅速蔓延,当地政府和应急、公安等相关部门积极组织人员扑救。银矿山两个火场分别位于西南方向和东北方向,火线长约1.6公里,过火面积超240亩。
指战员利用水泵进行增湿作业,清理烟点(来源:云南森林消防)
2月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广西驻防队伍了解到,山火已全部扑灭,扑救效果明显,未发现人员伤亡情况,现已移交地方专业扑火队进行清理看守。
指战员翻山越岭徒步去火场(来源:云南森林消防)
据了解,此次山火共投入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广西驻防队伍、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自治区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专业扑火队和当地专业扑火队员500余人,直升机3架、无人机9架、消防车10辆、专业灭火装备800余件参与灭火,组织干部群众500余人协助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事发地附近多位村民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山火及浓烟在七八公里外都能看到,1月31日,火势基本就得到了控制。2月1日,随着当地开始降雨,火灾已被扑灭。
“最辛苦的就是消防人员了,他们没日没夜地在山上灭火,得亏有他们。”村民阳先生说。
指战员奋力扑救(来源:云南森林消防)
村民乱扔烟头引发火灾或受3至7年刑罚
火灾发生后,兴安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立即介入调查,于1月29日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归案。
经初步调查,周某,男,今年55岁,系附近村民,1月28日上山砍柴抽烟,烟头引发火灾。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兴安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火灾系村民扔烟头引发(来源:微信公众号“广西应急管理”)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极目新闻记者分析认为,因犯罪嫌疑人在野外抽烟,不慎引发森林火灾,从而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且已危害公共安全,根据刑法规定,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发布的立案标准,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付建表示,上述山火过火面积超240亩,换算后单位是16公顷,根据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发布的立案标准,可以认定为重大案件,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严重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或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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