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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商户平台二选一 美团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100万元

来源:齐鲁壹点 发布时间:2022-04-21 22:40:52

4月21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刘晓华发布了《2021年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等(简称拉扎斯公司)系“饿了么”台经营者,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等(简称三快公司)系“美团外卖”台经营者,两台均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在线外卖、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业务。拉扎斯公司发现,如果商户入驻“美团外卖”后又入驻“饿了么”,“美团外卖”就要求该商户停止使用“饿了么”,否则就通过改变该商户配送范围、降低曝光率等方式强迫该商户使用“美团外卖”独家服务。拉扎斯公司认为三快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三快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快公司强迫台商户使用“美团外卖”独家服务,使台商户丧失在“饿了么”台的交易机会,同时也使消费者丧失从多台获得产品和服务的渠道及机会,致使“饿了么”台损失商户及消费者等核心资源,提高了拉扎斯公司进入相关市场的竞争成本,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三快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本案系涉及互联网台强制“二选一”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案件。”刘晓华介绍,随着台经济的飞速发展,有关台的不正当竞争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案实质上系经营者滥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台规则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本案的裁判,通过严惩互联网台强制“二选一”等破坏公竞争的行为,加强了对台企业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规制,对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和促进市场公竞争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齐鲁壹点

编辑:王蜀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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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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