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部门流调报告,B类密接人员张某行程涉及彬州市城区、太峪镇,经摸排核实,其活动轨迹风险点位和时间如下:
4月11日22时自驾车返回彬州市公园时光家中。4月13日11时30分到彬州市中医医院采集核酸,12时55分到南沟一无门牌的洗车店洗车。4月14日14时27分到彬州市东桥润家超市购物;14时55分在吴老四饭店取餐。4月15日16时22分在彬州市中医医院采集核酸。4月16日16时38分在城关徐荷花生活超市购物(世纪华联超市)。4月17日11时在彬州市中医医院采集核酸。4月17日18时张某被转运至隔离酒店集中隔离。
请上述时间段内与张某有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备,按照属地要求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彬州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电话:029-34922397)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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