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但随之也遇到不少问题,不少车主在向小区物业申请安装充电桩时遭拒。4月18日,华商报B02、B03版《这“桩”难题咋解决》报道了西安不少车主面临的这一难题。此后,又有不同小区业主反映同样的问题。目前,已有住建部门介入协调,督促物业解决相关问题。
未央住建已督促物业
解决安装充电桩事宜
3月23日,西安市名京九合院小区业主何先生反映,他购买了新能源车,想装充电桩,物业说供电局告知不能装,供电局却说需要由物业确定能不能装,不知该找谁处理。
3月31日华商报报道后,何先生表示,物业已开始着手处理充电桩安装事宜。4月12日,华商报记者回访,发现问题仍未解决,业主称目前供电局已安装了电表,可物业还是不让走电。
4月19日何先生联系记者,称4月18日下午,未央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他,称已督促物业配合业主完成安装充电桩流程,随后,物业人员联系他让提供消防用电安全责任书、充电桩合格证、线缆合格证等资料,待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走电。
4月19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未央区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说,他们科室不负责充电桩的安装审批工作,主要是对物业进行监管,这种问题一般是以协调为主。“如果在安装充电桩过程中,物业存在违规的情况,那么将根据相关规定下发整改通知。目前名京九合院的物业正在配合,只要能沟通解决的,就尽量不下发整改通知,除非是拒不配合且存在违规行为。”
随后,另一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物业科主要负责监管物业,只要有业主投诉涉及小区物业的事情,物业科就会介入处理,18日他们也接到辖区其他小区反映充电桩的事情,目前正在协调处理中。“我们了解到,很多物业都是出于安全考虑,对业主安装充电桩有抵触。而根据相关文件和鼓励政策,能否安装有一定的标准,物业按照这个标准来判断是否同意安装,不是业主想装就能装的。很多小区建设比较早,配套设施不完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符合标准物业仍不同意安装,那么职能部门将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安装标准,那么职能部门也无权给物业施压以满足业主的需求。”
又有业主投诉
车位无法安装充电桩
4月18日华商报报道后,还有小区业主反映物业不允许安装充电桩。
董先生居住在西安市自强西路附近的春晓馨苑小区,四五年前购买了小区地下车位,2021年11月购买了新能源汽车。购车前,董先生询问过小区物业能否在车位安装充电桩,当时物业称会和领导沟通,但提车后,物业却称无法安装充电桩。
无法安装充电桩,董先生为充电多花了不少钱,“距离小区3公里左右有个公共充电桩停车场,每次需要一个多小时能充满,公共充电桩每度电1元左右,充满一次要花30多元,如果用自己充电桩,充满一次只需10元左右。”
董先生说,与物业交涉未果后,他通过投诉反映,莲湖区住建局、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办已介入协调,但依旧未果。
4月19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春晓馨苑小区物业李经理,他说,小区目前没有进行电改,如果很多业主都想安装充电桩,那么就牵扯到更换变压器、增容等问题,由于小区交付时间较早,前期规划设计中没有考虑到这部分内容,所以现在要想改造费用会很大。
能否考虑先申请先安装,在电容允许范围内同意部分车主安装充电桩?李经理说,小区有300多个车位,如果只允许前期申请的业主安装充电桩,那么后期想安装充电桩的其他业主肯定会觉得不公平,所以不敢开这个先河。“我们也和小区物管会商量了,准备在小区外装几个公共充电桩,解决部分业主新能源汽车充电不方便的问题。”
李经理表示,电改问题还在与供电部门沟通,主要是看费用问题如何解决,是使用大修基金还是等新政策免费改造。
莲湖住建:将与小区物业继续沟通
记者联系到莲湖区住建局市政科,工作人员说,接到市民投诉后,他们与区住建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一起去现场查看过,该小区建成年份较早,没有预留的用电容量,也没有电改,小区物业考虑到整体用电安全,所以没有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我们提出的解决办法是,需要安装充电桩的业主和物业、供电公司进行协调,增设一定的电容,但这牵扯到改造费用问题,还是需要业主与物业、供电公司协商。”
工作人员说,为了鼓励新能源汽车,政府推出了充电桩补贴政策,对安装充电桩的车主一次性发放一万元补贴,各区县政府会对安装的充电桩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发放补贴,之后会不定期回访充电桩的安全使用等情况。“我们之前还接到另一个小区业主的投诉,目前物业不给装主要原因基本都是考虑小区电容和用电安全问题,一般需要住建局物业科介入,搭建物业和业主沟通的平台,然后具体解决增容、费用等问题。”
工作人员解释,住建部门暂时没有强制措施,因为无法判断充电桩用电是否安全,这些主要还是由物业、供电公司来负责对充电桩设备、线路安全等问题进行审批验收,所以能否安装充电桩的决定权还是在物业那里。“物业、供电公司对小区的用电情况最清楚,如果在电容真的不足的情况下,有一二十辆新能源车同时充电,那么可能会导致小区公共用电比如电梯等出现故障,存在安全隐患,所以物业不同意。”
4月19日下午2时许,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将与小区物业联系,继续跟进此事。 华商报记者 田睿 实习生 王煜鑫
编辑:田媛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14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