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2022年湖北省委一号文件《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部署了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农业产业化加快乡村发展、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立足美丽宜居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党建引领促进乡村治理、加强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和制度供给、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意见》指出,湖北“十四五”开局良好,经济发展重回“主赛道”。2022年要实现“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必须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
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500亿斤以上、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45万头左右、淡水产品产量达到490万吨左右。
聚焦农业产业化加快乡村发展方面,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民稳定就业创业;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鼓励“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和能工巧匠在乡创业;支持建设县域返乡入乡创业园和孵化实训基地。
《意见》提出,加强劳务协作对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工作。支持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以“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为抓手,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大力培养农业经纪人和产业带头人,支持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开展创业创新。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使更多农户深度融入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此外,《意见》还在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指引和措施。如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2022年建设420万亩高标准农田,重点向江汉平原等产出效益高的连片地区倾斜;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加快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支持农村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扩大公益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全国百强县、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创建三甲医院;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创新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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