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的一天,潘先生路过西安市阎良区恒龙缤纷城商业综合体时被该处的商铺销售所吸引,随后首付5成交了44万,剩下办理按揭和售楼方签了认购协议。然而过去了9个多月,按揭迟迟没有办下来,潘先生打算退房,他能顺顺利的退房吗?
陷两难 按揭办不下来 房子也难退
“去年5月我路过恒龙缤纷城的时候,刚好遇上了那边商业综合体销售商铺。”潘先生说,“当时销售人员明确告知我可以办理按揭,自己手里也有些闲钱,就按照五成首付,购买了这个综合体一间约为38平方米的商铺。”
在潘先生想来,交了44万首付款后开发商应该很快就会为他办理按揭。可谁想直到9个月后,他的按揭还是未能办理成功,这让潘先生有些苦恼。“我只能拿出五成首付的钱,如果当初不是承诺可以办理按揭,我根本没有能力购买这个商铺。”潘先生说,“我找银行的朋友打听了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而且购买的还是商业商铺,银行很难给我批下来按揭。无奈之下只好和开发商协商退房,但仍是迟迟没有答复。”
开发商:正在积极办理,退房理由不成立
3月16日,华商报记者陪同潘先生一同前往恒龙缤纷城,一负责人称,开发商也一直在和银行沟通尽快为潘先生办理按揭,“我们不是不给他办,也不是给他办不下来,银行那边也一直没说办不下来,一直都是说在等政策放松就能办。”该负责人解释,“开发商一直在积极给潘先生办理按揭,他的退房理由不成立。”
经过协商,该负责人同意为潘先生办理退房,但何时能拿到退房款该负责人并没有明确答复。据她解释,潘先生退房后,这个商铺需要重新销售,一旦销售出去了就立刻给潘先生退钱,但何时能销售出去,如果销售不出去该如何处理,该负责人并没有答复,并示意潘先生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维权。
律师:
购房时是否能够办理按揭成维权关键因素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开发商当初卖房时承诺付五成就可办按揭贷款,但是当时政策不允许商铺办按揭的,那么开发商存在虚假承诺的过错责任,买房人可随时要求退房,并可要求赔偿损失,比如已付购房款银行贷利息损失或房屋涨价的溢价损失。
赵良善表示,如果开发商当初卖房时政策允许商铺付五成后可办按揭贷款,只是因为后期因政策变化,政策不允许商铺办理按揭贷款,那么开发商不存在过错,后期的政策变化可归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民法典》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开发商与购房人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但不得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赵良善建议,开发商尽量与购房人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购房人可选择向当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反映,由当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调处。同时,购房人亦可直接诉诸法院,由法院依法公正裁判。
建议购房者就无法办理按揭等提前做好约定
“当前很多售楼方在销售时经常说得天花乱坠,乱承诺、瞎承诺,但购房者一定要清楚口头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应的。”中国法学会会员张允光说,“有时购房者签了购房合同后,才发现没有资格购房、需要提高首付比例或者按揭无法通过银行审核等问题。往往退房时和售楼方就违约责任认定不清双方产生矛盾。”
张允光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协议、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对这一情况进行补充约定,约定好一旦因按揭无法办理等问题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责任和退房条款以避免产生的法律纠纷。
华商报记者 谢涛
编辑: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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