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乐)2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我省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公布我省2022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对违反国家和我省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不坚持自愿及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据了解,公办学校基础教育,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伙食费以及课后服务费按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普通高中学生健康体检费为高一新生每人25元,其他年级学生20元。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为110元每生次。职业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文科为700元,理科为900元。住宿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民办学校学费及住宿费实行属地管理。其中非营利性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据悉,学校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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