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资讯 > 动态 >

西安女子付9.5万“择校费”孩子却被安排到其他学校 法院判决返还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发布时间:2022-02-11 09:03:32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民三庭审理了一起因孩子择校引发纠纷的案件。

原告罗某即将上小学,魏某称其“有关系”能办理某小学入学事宜,其父母便与西安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魏某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择校意向协议书》,双方约定公司为其办理某小学的入学事宜,罗某父母向魏某支付择校费8万元,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再支付2.5万元。罗某父母先后共向魏某支付了9.5万元。

但罗某并未收到协议约定的入学通知,而被安排到其他学校,罗某及家人认为魏某违约,便起诉到未央法院,要求魏某返还双倍择校费及赔偿其他损失,魏某则称自己最多退还3万元,双方争议较大。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的公司并没有为学生办理入学的资质,罗某与魏某签订的择校协议系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打破了正常招生规则,破坏了教育公平及招生公平,损害了其他学生公平竞争入学的权利,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应为无效协议。最终判决魏某向原告返还择校费9.5万元,其余损失双方各自承担。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已生效。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王莉文

关键词: 择校 学校 法院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1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