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我省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陕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目录清单》),2020年12月1日《陕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同时废止。《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目录清单》包括公路通行、机动车停放、客运站服务、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司法鉴定、物业管理等,其中包括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在西安咸阳机场,机动车1小时内每车次6元~12元,1小时后每半小时增加3元~5元,不同车型24小时内最高限价60元~96元。其他道路停车、停车场(库、泊位):根据收费类区、收费时段、车型、停车时长、昼夜等不同,按每小时0.5元~8元/车位或每次(天)0.5元~20元/车位的标准(或相当于此标准)收费,不同车型、不同地区24小时内最高限价15~50元。未实行“一费制”的,小区停放服务费为:每车位每月最高不超过150元(小型汽车),已实行“一费制”的,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按照车场类别,每车位每月30元~80元或每车位每次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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