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雁塔区实际,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离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我区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政策
1. 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
2. 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3. 滞留在非管控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须经所在街道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离市申请,社区(村)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所在街道办事处复核批准后,发放离市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同时,为精准做好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对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
(一)街道办事处服务保障热线
(二)行业部门服务保障热线
1.对滞留在我区的就学人员,由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教育局电话:85370820,联系人:梁卫锋18092959375
2.对滞留我区建筑工地项目中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住建局电话:85239185,联系人:李满盈15529685505
3.对滞留在我区住宿不便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商务局电话:81160132 联系人:雷安卫13929576930
4.对滞留在我区生活不便的游客,由区文旅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文旅局电话:85252016 ,联系人:申明欣18992787316
5.对滞留在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人社局电话:81166963,联系人:王慧13992898961
6.对需要医疗救治的滞留人员,由区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给予医治。区医保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
区卫健局联系人:李敏15802929102
区医保局联系人:郭瑞华15909290580
7.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由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属地街道联合开展巡查救助。
区民政局电话:85382073,联系人:徐晨17792698665
区城管局电话:85251682,联系人:杜敏18991926899
8.对滞留在我区的外籍人员,由区委统战部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区委统战部电话:85381020, 联系人:程冬15991660100
9.区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物流运输行业滞留我区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关心关爱和生活保障;为滞留在高速、国道等道路沿线、服务站、交通卡口等区域的临时遇困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区交通局电话:88225304, 联系人:常卫锋18091592902
10.区农水局:负责排查滞留农村的外地务工人员和农副产品物流滞留外地人员,并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区农水局电话:85252106, 联系人:关晶莉13389201330
11.公安雁塔分局:负责做好酒店、旅馆等滞留我区外地人员摸排工作,协助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及时对接民政、城管、卫健等部门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因疫受困无固定居住场所人员;对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离区人员、车辆予以放行。
公安雁塔分局电话:86772100, 联系人:田小明18991816893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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