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渭南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一、自即日起,全市火车站、汽车站、入渭高速收费站外广场和普通公路等入渭口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点,对西安市来渭返渭人员需查验西安当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渭返渭人员落实“点对点”转运、集中隔离14天管控措施(14天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
二、暂时停运渭南及各县区发往西安方向的客运班线车辆及出租车等包车服务。对西安进入渭南的客运班线车辆及出租车包车,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所有旅客登记、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渭第一时间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禁流动。
三、省外及西安市来人抵渭后,需第一时间向居住地辖区社区(村组)、单位、企业报备,在宾馆酒店住宿的要向所住宿宾馆酒店报备,报备时应详细说明14天内旅居史、核酸检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四、社区(村组)、单位、企业、宾馆酒店要主动排查辖区内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旅居史人员,落实14天健康监测措施,并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五、全市各酒店宾馆、旅游景区、博物(展览)馆、商场超市、影院酒吧、KTV、网咖、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院、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社区(村组)、单位(部门)等,要从严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外省及有14天内西安市旅居史人员在做好上述措施的同时,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从严控制各类年终考核、调研检查、工作总结等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压缩线下活动规模,非必要不举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压实举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前向属地应疫办申报,经审批后方可举办,并由举办方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七、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渭要求,如确需外出,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要立即排查本周末前往西安人员,返渭时需持西安当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疫情信息,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离渭,坚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对伪造、使用虚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瞒报、谎报或拒不配合、不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主动监督举报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举报电话:0913—2931800)。对接到的举报,相关部门将快速调查,从严处置。
十一、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凡疫情防控出现问题,将从严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以上措施即日起执行,前期发布的防控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照本通告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调整防控措施将第一时间发布。
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8日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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