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熟话术的数名女主播,在与男网友“热恋”期间,编造过生日、自身负债等各种理由,诱骗对方不断刷礼物,自己从中提成牟利。仅一个月就有40余人上当,涉案金额50余万元。
12月14日,记者从江苏盐城市亭湖区公安分局获悉,当地警方近日打掉一个借助网络直播平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该团伙12名成员悉数落网。
今年11月初,男子迟林(化名)在某直播平台刷到一个美女主播,给她刷价值3000元礼物后加了对方的微信,两人随即在“热聊”中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后迟林陆续刷了1万余元的礼物,提出见面未果。他一直约“女友”出来,对方却把他拉黑。他意识到可能被骗后报警。
亭湖警方经研判最终锁定女主播杨某。警方顺藤摸瓜发现该案为团伙作案,涉及受害人众多,藏匿在广东、青海等地。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
11月底,随着调查的深入,亭湖警方发现该犯罪团伙利用“美女主播”在直播平台上想方设法博取网友好感,在男网友留下微信号后她们主动加好友,与之“恋爱”“交友”。按照固定话术,她们虚构主播身份、年龄、职业、家庭背景等,谎称自己过生日、直播平台有任务、自身负债等,并承诺只要刷礼物,就能“奔现”。
警方侦查发现,该团伙架构清晰、分工明确,运营者负责策划每日直播主题,组长负责实时监督女主播,女主播按固定话术博取同情,通过不断索要打赏和礼物实施诈骗。被害人充值达一定数额或已经意识被骗后,就会遭到“拉黑”,无法再进入直播间,也无法通过软件联系到女主播。
12月2日,专案组辗转四川、广东、青海三省,一举抓获该诈骗团伙成员12人,冻结资金30余万,总涉案资金50余万元。经查,该团伙“头目”方某(男,甘肃临夏人,1987年2月出生)交代,其伙同他人成立直播公司,以此为幌子招聘“95后”杨某等6人为“女主播”,另找来文某等人为运营人员,按照工作人工实施网络诈骗。
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网络诈骗罪,已被亭湖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方某、杨某等6人被刑事拘留,其他6人被取保候审。
编辑:黎博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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