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在偷东西之前先将15厘米长金属异物吞进肚内,企图拿这护身。不过,这名扒手弄巧成拙了,让他没想到的是,民警将其抓获送到医院取出异物后,依然将其刑事拘留,而吞食异物将成为被加重处罚的情节之一。
前不久,辽宁本溪公交治安分局101反扒大队经过快速侦查抓获一名扒窃惯犯冯某。在审讯过程时,冯某态度嚣张跋扈,以吞食异物作为护身符大放厥词。办案民警押着冯某到医院,经CT检查发现其腹部有一根15厘米长的金属异物,随时有穿孔危险。为打击吞食异物嫌疑人嚣张气焰,同时保障嫌疑人的生命安全,侦查员对犯罪嫌疑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告知其随时有生命危险后,连夜与医院沟通,经过手术,从嫌疑人体内取出15厘米超长铁钉。经治疗后被民警送往看守所执行刑拘。
本溪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101反扒大队大队长孟庆为告诉记者:“因为当时的情况非常危急,如果不取出腹内异物的情况下,他会有生命危险,这样我们强制性的将他带到监所医院取出了腹内异物,这样做既起到了打击震慑犯罪作用,也起到了净化社会治安的作用。”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中有一条体现了人文关怀。对身患重大疾病、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犯罪嫌疑人等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或者实行监外就医。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了这一点,把这种关怀当成了逃避打击的手段,出来作案前,都要吞食刀片、铁钉、钢针等异物,一旦遇到民警抓捕,这伙人就拿体内有异物做挡箭牌。
警方表示:自残不是护身符,对这类违法人员,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绝不手软。
编辑:王蜀周秦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14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