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万元的房竟然没有销售许可
一纸租赁合同
竟成“最贵长租房”
上海黄浦区中华路518弄融创外滩壹号院,总价达数千万元的豪宅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竟然被“打闷包”出售,而这样的“问题房”多达43套!2019年、2020年,签订《定购协议》《借款合同》或《备忘录》,付款千万元后,等来的竟是“无证无房”“无家可归”。现如今,销售方要求付清全款才能交房,一纸《补充协议》或《租赁合同》,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一大波“业主”欲哭无泪:
万万没想到,数千万元买来的“产权房”,竟成了史上“最贵长租房”!
融创外滩壹号院
买下“问题房”
一大波人很受伤
2020年6月,怀着大宝的曹女士被销售人员带到融创外滩壹号院看“内部房”。交通好、品质高,又是现房,销售人员还强调:
一个月内就能网签,当年年底就能交房入住。
于是,曹女士立刻与上海奉鸿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328平方米3979万元,付款50%后,准备申请贷款。当时,销售人员曾提及“低楼层日照可能不太好”,但对于这一问题“会造成无法取得预售许可”的可能性,却只字未提。2020年12月,在销售人员推荐下,曹女士还买下了两个车位。
《定购协议》
购买车位收据
这期间一切正常,大宝出生,曹女士又怀上了二宝。虽然,一直在外租房度日,但一家人对新房仍满怀憧憬。曹女士挺着大肚子不断前往现场,询问什么时候网签、什么时候交房,可直到今年3月,其他业主都已入住,销售人员才最终告知她买到的是“问题房”,没有取得预售许可。
与曹女士有着相似遭遇,已和奉鸿置业签约付款买房的共有26户“业主”。其中今年5月才知道实情的陈女士告诉新民晚报记者:
■ 有位70多岁的上海爷叔在销售人员巧舌如簧下,为了子虚乌有的“网签”急着去凑尾款,亏了不少钱,低价卖掉了自住的房子,在问题暴露后,销售方竟然还让他退房退款。
■ 还有三世同堂的老人卖掉了老房,又住不上新房,全家一大口子人挤在狭小的租赁房里,每天焦虑得夜不能寐。
融创的房子为什么会被奉鸿置业售卖?曹女士和陈女士都说:
签约买房时有销售人员告知是融创急于回款,卖给了奉鸿置业,而在进一步沟通中融创工作人员证实已收到奉鸿置业的房款。
而对于这样的说法,急于买房的“业主”们选择了“信任”。
预售“产权房”
竟签“借款合同”
在融创外滩壹号院的43套“问题房”中,还有部分是由融创直接销售的。有“业主”反映:
融创销售人员是拿着“备案”过的“一房一价表”,推销“内部房”“尾盘房”的。
2019年12月17日在融创外滩营销中心,这位“业主”与已被融创收购的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及《备忘录》,注明了所购房屋的具体户号,写明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借款转为购房款。
泛海建设控股与业主签定《借款合同》及《备忘录》
这套房293平方米总价2987万元,“业主”陆续支付了1500万元;今年5月又支付115万元,购买了一个车位。正当该“业主”准备6月按约再支付房款时,却遭到开发商拒收。直到今年7月,她才被告知自己买到了没有预售许可的“问题房”。
“问题房”拿不到预售许可,拒收业主付款
开发商卖房子为何签《借款合同》?陈女士说:
销售人员当时给出的理由是急于回款。由于“房屋日照时间可能受建设中的300米高绿地外滩中心超高层影响”,相关部门和机构要等到冬至日再次测量。但对方一再强调,“一房一价表”已经备案,要等大产证核发,才能正式签订购房合同。
但今年5月27日,开发商“大产证”核发,“业主”们的“小产证”却落了空。
今年5月27日“大产证”已核发
向新民晚记者求助的“业主”中,不少都是首次购房,经验并不丰富,但出于审慎考虑,他们还是将购房过程做了录音,还原了部分购房经过。目前,不少人是“骑虎难下”:现在实行“积分制”认购新房,如果退房退款,不仅损失了上千万元已付款近两年的资金收益,更可能失去购买到心仪住房的资格。
付清数千万元
成“最贵长租房”
这43套房为何不能办理产证?记者向黄浦区房管局相关业务部门了解到,新房“不具备销售条件”的原因复杂,根据规划部门相关意见,大多数确实是受日照原因影响。
而对于这些“问题房”,销售方又该如何解决呢?对此,“业主”们很是郁闷:
他们非但不能明确房产证是否能够办出,还要我们必须付清全款才能交房,态度十分强硬。
■ 奉鸿置业向“业主”明确要求,拿新房要逐个约谈,签订《补充协议》。有“业主”提供了约谈时拍摄到的《补充协议》照片,条款中竟撇清自身责任,要求:业主承认事先知道是“问题房”,自行承担办不了房产证的后果。据“业主”介绍,从要求付清全款到勉强同意补齐八成房款才交房,这已是他们一次次与奉鸿置业“周旋”的结果。
补充协议撇清销售“问题房”责任
■ 泛海建设控股提出签署《租赁合同》,拿新房更是要“全款付清”。房子先由开发商自持,等具备销售条件时,再办理房产证,给“业主”的最长租约可续约20年,但并不排除按照现有政策要求,一直办理不了房产证的可能性。
《租赁合同》
■ 43户“业主”中有人之前因付清全款已入住一年,但也是今年7月才得知“办不了房产证”,现在虽提出按照《借款合同》条款退房索赔,但遭到销售方拒绝。
退房退款,可能会面临着接踵而来的巨大损失;全款付清,房屋产权没有办法得到保障。一大波“业主”在“维权难”的现实中,苦苦奔波、备受煎熬。
销售没有预售许可的房子,究竟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得到保障?新民晚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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