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山东省属一级国有独资企业水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该公司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水发投资与青岛振华公司无任何关系的澄清函》(以下简称《澄清函》)。
《澄清函》
《澄清函》称,近期,水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内部控制系统显示,我司新增一家100%控股的“青岛振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振华”或“该公司”),但我司从未投资设立该公司,也未曾与该公司及该公司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和监事等)有过任何接触或授权。我司于第一时间(2021年11月8日)向该公司注册地公安机关青岛市莱西市公安局报案,同日向莱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核查印鉴及相关资料的请求。11月15日,我司正式发函给莱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行政审批局、要求其依法撤销假冒我司名义设立的青岛振华的工商登记信息并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
《澄清函》称,公安机关侦查并通报,青岛振华是由犯罪团伙通过伪造注册登记材料及水发投资公章在莱西市注册成立,并在青岛银行莱西文化东路支行等银行开设对公账户。该犯罪团伙还伪造了《最高额担保函》《借款协议》《债权转让书》等多份虚假合同,并在合同中加盖伪造的水发投资等单位公章,以此为基础在全国各大网络投资平台发布诈骗广告,诱骗投资者进行所谓的“投资”,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澄清函》称,基于上述情况,水发投资特此澄清:青岛振华是由犯罪团伙通过伪造证件设立的非法公司,与我司没有任何关系;青岛振华及犯罪团伙实施的行为给我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侵犯了我司合法权益,我司作为受害方期望公安机关尽快结案并依法追究相关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我司合法权益。
水发投资集团公司官网介绍,水发集团前身是山东省水利厅下属平台公司,2009年由省政府批准组建,2017年划归省国资委统一监管,是山东省属一级国有独资企业,总部位于济南。集团拥有资产总额1418亿元、员工3万人,2020年营业收入452亿元,旗下拥有水发燃气(股票代码603318)、水发兴业能源(股票代码HK00750)、兴业新材料(股票代码HK08073)3家主板上市公司。
另据微信公众号“莱西警务在线”消息,莱西市公安局11月22日发布“关于新型投资诈骗的预警”称,2021年11月8日,青岛昌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警称,青岛振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伪造虚假合同实施投资诈骗。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
经查,2021年11月3日,犯罪嫌疑人伪造注册登记材料,在莱西市注册成立青岛振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并在青岛银行莱西文化东路支行等银行开设对公账户。该犯罪团伙伪造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最高额担保函》、《借款协议》、《债权转让书》、《债权债务确认函》等多份虚假合同,并在合同中加盖伪造的青岛昌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莱西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章,以此为基础在全国各大网络投资平台发布诈骗广告,以“山东GDP第一城市征信债权产品”、“AA+担保方”、“双担保”、“1.5倍应收账款质押”等内容吸引投资者眼球,诱骗投资者进行所谓的“投资”,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目前,我局已对此案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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