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西安市南郊长江丰泽园小区的卓先生近日收到了一张催费单,小区物业向他催缴今冬暖气费共计2259.5元。在2016年,卓先生与物业就为申请停暖的事产生过分歧,随后的几年里,卓先生都是按照50%的比例缴每年的暖气费,物业也照单全收,但今年收到全额“催费单”后,他想搞明白物业为啥不让他申请停暖。
申请停暖与物业起分歧 业主两年缴一次暖气费
11月3日,在卓先生家中,屋里的家具随意堆放着,房间中没有电视机、冰箱等大功率电器,沙发上已经落了厚厚一层灰,能看出房子许久无人居住。卓先生说,自2016年起,他的这间房子就空置着,这也是他为什么要在供热季申请停暖的原因。
卓先生翻找历年的缴费单,自2016年起,只有2016-2017年、2018-2019年、2020-2021年三个供热季的票据,也就是说,期间有两个供热季卓先生未缴纳暖气费。
卓先生表示,2016年,他搬到了离工作单位更近的一套房子居住。在搬家当年的供暖季,他向物业申请停暖时,对方以“暖气关不了”为由拒绝了他。当时卓先生提出,按照相关规定,住户可以申请停暖,停暖后按照30%缴费,因物业不同意这样做,所以卓先生每两年向物业缴纳一次全额暖气费,物业也没有拒绝过。
物业称供热管道串联 一户停热影响其他住户用热
11月3日上午,在长江丰泽园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拒绝卓先生的停暖申请,是因为阻断卓先生家的热源,会影响到其他住户冬季正常用热。物业工作人员介绍,长江丰泽园小区建成时间较早,当时设计施工时,每栋楼每层上下位置相同的房子,其供热管道是串联排列的,如果将一户的热源阻断,热量就无法从被阻断户通过,势必会影响一根管道上的其他住户正常用热。
对于卓先生每两年缴一次全额暖气费的做法,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从2016年开始卓先生就已经这样缴费,对此物业一直按照住户欠暖气费记录到系统中。目前物业系统中仍能查出卓先生欠了多少暖气费,对于这些费用,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会进行追缴。
政策规定若具备隔热措施 申请停热收基本热费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中提到:所在建筑供热设施若具备能够采取控制、隔热措施的,用户可以申请停热,停热以整个采暖季为单位,用户应当缴纳基本热费。
供热从业者表示,用户申请停暖是有前提的,就是所在建筑供热设施可以采取控制、隔热措施。而目前西安市有一部分小区因为建成时间早,管道设计有缺陷,导致无法单户阻断热源,或阻断热源后影响整体供热效果。一部分在上述情况小区居住的住户,申请停热时被拒,加之部分物业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从而发生争执。
记者采访中发现,物业之所以拒绝为住户办理停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如卓先生所在的小区,因供热管道串联无法停暖,另一种则是可以单户阻断热源,但物业以停暖的房子有人住为由拒绝办理。
某物业公司从业人员表示,针对上述的第二种情况,有的小区物业会以“避免蹭暖”为由,限制停暖户的水电,但这样的做法没有政策依据。事实证明,住户办理停暖,确实会影响到整体供热效果,该从业人员称,根据他们公司管理的小区遇到的情况来看,有的住户上下层是停暖户,供热季时该户家中的室温比小区中大部分住户家要低1-2℃,遇到较冷天气时,这样的住户家中室温甚至会不达标。
本报记者 白圩珑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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