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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男子莫名收到律师函通知清欠物业费 会影响征信吗?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发布时间:2021-11-02 18:05:26

他最担心,这事是否会对自己的征信产生影响?

刘先生今年32岁,租住在西安市沈家桥二路附近的万科高新华府,10月30日晚,房东联系他说,收到了一份律师函,内容是拖欠物业费,律师函上写着,收到后五天内付清欠款,否则,万科物业将委托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追究责任。律师函的落款时间是6月9日。

“我5月份就把物业费交过了,不存在拖欠。另外,是10月30日才收到的律师函,函中所说的五日期限也早都过了。”刘先生说,他的物业费从未拖欠过,而且都有票据,联系上小区物业,得到的答复是,这是根据大数据整理的信息,合作的律师事务所里的律师离职,没有交接清楚,搞错了。但他很担心,这是否会影响到自己的征信,“我也不想让房东受到影响。”

11月2日,在万科高新华府小区门口,董先生提供了他今年两次缴纳物业费的记录,记录上显示,5月24日,他缴纳过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的物业费等费用,共计1477.34元,10月9日,他还缴纳过2021年4至9月的物业费等费用,共计1611.02元。

而房东收到的律师函内容为,截至2021年6月,拖欠物业费等费用1990.28元,其中包括物业费、公摊电费、垃圾费、电梯费等,拖欠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万科物业幸福驿站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业主5月24日把物业费结清,律师函是6月份发出的,的确是物业失误了,但这事不会对刘先生的征信产生影响。

问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后续如何处置?这位工作人员说,随后会有新闻发言人联系对此事进行解释,截止2日下午2时许,华商报记者都没有收到回复。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薛舒尹律师说,单纯的律师函不会影响征信的,只有诉讼了,进入执行阶段才会影响征信。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关键词: 律师函 物业费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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