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高发多发,特别是不少在校学生被利用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简称“两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人”,严重危害了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决定今年9月至12月,在全省大中专院校集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反诈进校园”活动,旨在通过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共同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净化校园,切断非法组织向学校渗透的渠道,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切切实实将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10月15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前往青海师范大学开展“反诈进校园”活动。活动前,主动联系青海省教育厅,把反电信网络诈骗和防止学生成为办卡“工具人”作为重要内容,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反诈进校园”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长青结合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性质和当前全国、全省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形势,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下发的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为活动宣传重点,向青海师范大学的200余名师生,以宣传讲座的形式详细讲解了目前电信诈骗的多种形式、预防电信诈骗的有效办法,教育引导大家不仅要提高识骗、防骗的能力,更要严格遵纪守法,做到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此次活动,检察机关坚持预防为先,加强以案释法,以宣传讲座、现场答疑、发放资料、摆放展板、悬挂横幅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反诈宣传形式,使广大师生对电信诈骗知识有了全面、详细的了解,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认清涉“两卡”犯罪的严重危害,提高法律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着力提升广大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涉“两卡”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举报电信网络诈骗及“两卡”犯罪线索,助力学校筑牢反诈“防火墙”,助推平安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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