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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上线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发布时间:2021-10-18 14:17:33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10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司法厅获悉,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运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开展学法考法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运用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

据四川省委依法治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法考法对象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具体时间安排为:11月20日前为学习阶段,学员需通过登录平台学习累计获得40学分;11月1日至20日为年度考法阶段,学员获得规定学分后即可参加年度考法;11月21日至12月底为总结宣传阶段,在“宪法宣传周”前后广泛宣传年度学法考法情况和成效。

据了解,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将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平台”(网址:http://xxpt.scxfks.com)进行在线学习和考试。学法考法平台包括平时学法、日常测验、年度考法、统计信息等板块,供在平台注册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常态化学法考法。

根据《通知》,四川省将分层分批推进学法考法工作。其中,省级部门(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将分两批推进,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牵头组织,2021年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从明年起逐步扩大参加单位范围,组织中央驻川机构、在川企事业单位和省属高等学校、省属国有企业参与,在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中央在川企业、省属国有企业负责自行组织下属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

已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系统开展学法考法的市(州)、县(市、区),可自愿组织参加2021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不作硬性要求。从2022年起需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安排,组织本地区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组织情况纳入通报、考核范围,考试成绩纳入干部个人法治档案。

还未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市(州)、县(市、区),应积极推进搭建本级学法考法平台,统一组织参加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在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全覆盖。将学法考法平台搭建和组织情况纳入通报、考核范围,考试成绩纳入干部个人法治档案。

《通知》还明确,每年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登录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或关注“四川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学法考法。日常学法累计获得40学分方可参加年度考法。年度考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每个学员共3次考试机会,成绩高分覆盖低分。

根据《通知》,四川省将建立情况通报制度、考核制度和个人法治档案,推进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据悉,省委依法治省办将汇总统计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学习、参加考法、考法结果等情况,统一进行通报。各地、各部门(单位)组织参与学法考法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评议试点内容,推进工作落地落实。四川省还将汇总梳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成绩,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法治档案。参加学法考法情况和考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时间可以计入公共科目培训累计时间。考法成绩按干部职工管理权限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参考。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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