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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12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其中,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因销售的长豆角被检出3种杀虫剂超标,也名列不合格名单之中。
据介绍,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7大类食品307批次样品。
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和水果制品等5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生物毒素、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名列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名单。
记者留意到,在公布的不合格名单中,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蔬菜批发市场(供应商:林佳俊)的长豆角(豇豆),其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克百威、啶虫脒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克百威、啶虫脒均为杀虫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啶虫脒在荚可食豆类蔬菜(食荚豌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4mg/kg;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5mg/kg。豇豆中存在上述杀虫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据悉,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海南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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