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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严格监管超标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 这些违法行为将被罚500元

来源:南海网 发布时间:2021-09-25 03:01:23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24日消息(记者 易帆)24日,海南加强超标排放机动车管控执法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上针对海南目前大气污染防治中超标排放车辆管控执法现状,以及超标排放机动车路面管控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部署,海南将进一步加强超标排放机动车监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据介绍,每年9月份,受本地季节性污染叠加不利气象条件和外来污染传输影响,海南空气质量会出现明显下降情况,将会给完成今年空气质量目标带来巨大挑战。海南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叶红春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质量,多次提出海南较低的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与建设生态环境世界一流自由贸易港的高要求不相称,需要补齐短板。召开超标排放机动车管控执法工作动员大会,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更加严格的方式加强超标排放机动车监管执法,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叶红春介绍,影响海南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以臭氧和PM2.5为主。大气复合污染来源解析研究表明,海南PM2.5的主要来源为移动源,占比高达到30%,是各项污染源之首。同时,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是臭氧的前体物,是造成海南臭氧浓度升高的主要原因,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对海南空气质量有很大影响,是制约海南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向好改善并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关键因素,加强机动车管控刻不容缓。

根据工作部署,海南将打出超标排放机动车治理“组合拳”,严格监管超标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

一是依法严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驾驶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或监督抽测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的罚款500元。

二是落实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现场检测车辆尾气排放,出具检测报告,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车辆进行维修治理。

三是各市县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备专门检测人员或执法人员,加强机动车的检测和监管。

四是建立完善非现场执法模式。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公安厅要打通数据传输渠道,实现系统对接。各市县要加大黑烟车电子抓拍设备的建设,扩大监控覆盖面。

五是各市县政府划定并公布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的区域和时间。

六是严格落实加强车辆维修及报废要求。海南省严格执行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对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应进行维修治理,维修后再进行复检。对维修后排放检测仍不合格车辆,依法予以强制报废。

关键词: 海南 严格 监管 超标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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