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23日消息(记者 王子遥)记者从海南省发改委了解到,该委近期同多部门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创业投资工作指引(2021年版)》(下称“《工作指引》”),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创业投资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海南创业投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创业投资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管理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也是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助推器。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等党中央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1+N”政策体系重要文件出台,为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尤其是今年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 年本)》明确将创业投资纳入鼓励类产业目录,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众多政策、制度等综合利好的推动下,海南自贸港建设得到了创业投资资本的密切关注。
《工作指引》提出,创业投资是指向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创业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不含已经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
《工作指引》公布了海南创业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具体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自贸港发展红利、快捷的商事登记、充足的配套政策四大类。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低。目前,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并满足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一是可以按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 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可以享受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减按 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个人所得税低。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 15%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同时,海南自由贸易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目前,企业可自主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进行登记注册,开办企业时间年底前压缩至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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