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22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披露,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要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包括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构建多边和双边协调联动的国际合作网络。
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方面,中国将扩大知识产权领域对外开放,完善国际对话交流机制,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积极推进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建设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与各国知识产权审查机构合作,推动审查信息共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提升知识产权仲裁国际化水平。鼓励高水平外国机构来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
国际合作网络方面,中国将积极维护和发展知识产权多边合作体系,加强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框架和多边机制中的合作。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务实合作,打造高层次合作平台,推进信息、数据资源项目合作,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提供专利检索、审查、培训等多样化服务。
同时,中国将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工作力量。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中的作用。拓展海外专利布局渠道。推动专利与国际标准制定有效结合。塑造中国商标品牌良好形象,推动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加强中国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
根据这份纲要,除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外,中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内容还包括: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
其中,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方面,构建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外协调的法律体系;构建职责统一、科学规范、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构建公正合理、评估科学的政策体系;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
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方面,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健全便捷高效、严格公正、公开透明的行政保护体系;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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