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9日消息(记者 蒙健 文/图)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3批次 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8期)其中合格样品20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豇豆、雪糕产品。
据介绍,此次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3大类食品共20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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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琼山吴梅娃土特产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琼山徐儒丰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 mg/kg;氧乐果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昌江石碌昌昌利商行销售的标称广西宾阳县欧雪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粒粒绿豆(雪糕)(生产日期:2021-07-06,规格型号:75克/包),检验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记者了解到,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而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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