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韩立勇 刘松茂
9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公开对5起案件15名犯罪嫌疑人(单位)宣布不起诉。公开宣布不起诉案件是司法公开的创新之举,彰显了法治精神,对犯罪嫌疑人也是一次重要的法治教育。
经查,2017年2月和6月,张某军两次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经叶某丰介绍,让江苏某商贸公司为张某军的南京某科技公司和南京某建筑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价税合计100万余元,税额共计14万余元,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鉴于南京某科技公司、张某军、叶某丰均系自首,且认罪认罚补缴了税款,愿意接受行政处罚,玄武区检察院决定对南京某科技公司和张某军、叶某丰作相对不起诉。
记者了解到,此次集中宣布是玄武区检察院畅通刑事处罚和非刑罚处罚,与更多行政机关构建长效合作机制的一次实践探索。玄武区检察院现场向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和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送达检察意见书,请公安机关对涉案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税务机关对相关人员和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玄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颖表示,积极与行政机关做好衔接,既能充分发挥能动司法检察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也能与行政机关合力形成执法工作闭环,让被不起诉人付出代价,更好地实现刑罚功能,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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