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近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市本级政府,福田等4个区政府,市公安局等8个市直单位试点设立首席数据官,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深圳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
作为电子信息和数据产业基地,深圳数据产业发展具备良好基础,拥有腾讯、华为、平安等实力较强的本土数据企业,基本形成较完善的大数据产业链。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考虑到数据安全问题,往往不能相互共用共享,导致数据应用效能低下。
为了破解数据共享及利用的瓶颈,本次深圳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共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什么是首席数据官?依据《方案》,试点将在市政府、区政府、部门分别设立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首席数据官,原则上首席数据官由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分管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行政副职及以上领导兼任。同时,鼓励纳入试点的各区和部门结合实际,通过聘任制公务员和购买专业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创新数据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协助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
首席数据官需要做什么?《方案》清晰明确了首席数据官六大职责范围,其中包含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完善数据标准化管理、推进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
为避免“纸上谈兵”,《方案》建立了首席数据官评价机制,科学设立首席数据官评价指标,组织试点区和部门对首席数据官进行履职情况评价。同时加强工作总结,试点单位和部门要积极梳理,形成工作总体情况进行汇报。
对于试点区和部门的首席数据官,《方案》制定了具体任务,需结合各自数据资源和业务应用基础与特点,开展特色数据应用探索,先行先试。如福田区重点依托深圳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服务中心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南山区重点推广“一官两员”制度经验,提升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处置能力等;宝安区重点开展智能社会治理应用,探索城市治理的新路;坪山区重点开展推广首席信息官和首席隐私官经验,强化信息化建设的统筹推进、政务数据的分级分类与隐私保护等。
“深圳作为广东省的试点城市,可以发挥在数字政府建设方面的良好基础,走出一条数字政府建设的新路。”深圳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原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马敬仁表示,期待通过试点首席数据官制度,打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界限,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的数据化协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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