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财政局获悉,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工作部署,支持我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财政安排下达项目建设资金36亿元,助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安排下达京滨铁路、京唐铁路、津兴铁路专项债券资金25亿元,有力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上述项目在京津冀城际铁路路网中起支撑作用,建成后将推动区域轨道交通互联互通迈入新台阶。
二是支持“一流港口”建设,安排下达天津港C段智能码头专项债券资金10亿元,推动项目年内基本完工,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智能化程度最高、运营效率最优的集装箱码头。
三是支持高速公路骨干通道建设,安排下达津石高速天津西段一般债券资金1亿元,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根据协议给予建设期补助。项目目前已建成通车,结束了天津往返石家庄绕行保定或沧州的历史,实现3小时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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