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在全省分期分批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基本建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体系。
“防贫保”惠及全省脱贫和监测帮扶对象等463万人,每年根据返贫致贫监测信息定期动态调整,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参保对象意愿。支持保险机构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提高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保险意识,增强内生发展动力。“防贫保”精准对接参保对象保险需求,开发“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即: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以上3项为必选项目)+若干民生保障“菜单式”自选保险(包括基本生活保障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项目),防范化解参保对象面临的自然灾害、大病医疗、人身意外、失业、教育升学、经济履约等方面风险,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的“托底”效应。按照“统一制度设计、降低保费水平、财政负担为主、农户适当分担”的原则,坚持政策供给和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财政统筹相关资金分类予以保费补贴,同时,引导社会捐赠、群众缴费等多方投入,拓宽保费资金来源。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防贫保”综合保险的实施,将大大增强参保对象抵御风险的能力,为防范返贫致贫加筑一道“保护墙”,实现参保对象得保障、经办机构可持续、财政补贴有效益的多赢格局。(记者 吴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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