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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释放哪些信号

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时间:2021-06-17 08:49:21

教育部前天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近年来,有关培训机构“跑路”的新闻不断。虚假广告、非法办学、收费混乱、教师素质低等也是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顽疾。随着市场发展,校外培训行业呈现野蛮生长。教育部此时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释放了哪些信号?

三个层面进行监管

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加强监管,尤其是实行到位的过程性监管,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此次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传递出彻底解决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难的决心。”他认为,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改革,不是简单地关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而是把校外教育培训作为整体教育的一部分,对其加以规范,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其本身的功能定位,为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选择。

熊丙奇认为,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经营包含三个层次:一是坚定取缔没有合法资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确保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均有合法资质;二是监管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合法经营,不能虚假宣传、包装名师、违规收费,进行焦虑营销,刺激应试竞争;三是明确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可开展的培训范围,禁止超前教育、提前教育。

面临“多龙治水”尴尬

一到周末,有些孩子几乎“泡”在校外培训机构里,补课少则一两门、多则六七门。培训机构宣称的办学质量、办学特色等,也吸引一批望子成龙心切的家长。但是,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家长盲目选择,非但不能提高孩子的学习水平,反而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增加家庭经济压力,削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之所以受诟病,很大程度在于市场监管缺位:身份的双重属性,令教育培训机构监管面临“多龙治水”的尴尬局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中小学校外培训属于教育范畴,但校外培训机构是一个营利机构,本质上属于商业行为。因此,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涉及教育、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多个部门,谁负主要监管责任、如何监管并没有明确界定。

纾解社会教育焦虑

新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主要职责包括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闵行区虹桥中心小学校长唐晓安说,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非常及时、必要。日前,教育部发布“五项管理”文件(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简称“五项管理”),力图从根本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升体质健康水平。学校采用调整作息时间,增加午休时间、体育大课间活动、延长课后服务时间、减少作业量等一系列措施配合文件落实。“相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会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在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所长汤林春看来,新成立的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有利于规范校外教育培训,形成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合力,纾解社会教育焦虑,促进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

熊丙奇同时提醒,对于校外教育培训监管部门所起的作用,也要有理性期待。“监管主要解决培训机构违规经营、刺激教育焦虑等乱象,要治理校外教育培训热,还需要引导家长对教育培训的理性需求。”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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