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现在闭庭。”15日,在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李家村,随着审判员的法槌落下,一起赡养费纠纷案通过江津区人民法院流动车载法庭成功化解。
2020年11月5日,川渝首例跨区域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案件通过江津法院流动车载法庭审理。 吴京烝 摄
据悉,江津法院于2013年10月在全国率先自主研发建成流动车载法庭,实现诉讼服务、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执行指挥、远程接访五大功能,使法院工作更加便民、利民、惠民。2017年11月,江津法院“升级版”流动车载法庭投入使用,增强了庭审的标准化、智能化程度。
4月15日,江津法院利用流动车载法庭法在石门小学(李家村)校区开展流动普法讲堂。 何蓬磊 摄
江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红专介绍说,流动车载法庭自投入使用以来,已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200余次,配合最高法院启用远程接访功能3次,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送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4月15日,江津法院工作人员在石门小学(李家村)校区开展流动普法讲堂。 何蓬磊 摄
陈红专说,江津区辖区面积广阔,尤其在农村地区、中高龄群体中,相当数量当事人不具备上网条件或对在线平台使用方法不熟悉的情况,江津法院以司法确认案件为突破,在保留流动车载法庭便利性同时,变“送法下乡”为“送网下乡”,群众足不出户,便可由当地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依托流动车载法庭“易解”(重庆法院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线接受法院指导开展调解并办理司法确认。
4月15日,江津法院工作人员在石门小学(李家村)校区开展流动普法讲堂。 何蓬磊 摄
在李家村的“车载法庭”庭审现场,很多村民自发前来旁听。李家村村委会主任黄长秋告诉记者,流动车载法庭已经是第二次来到李家村开展巡回审判,现在村民们可以不用去到法院,在自己家门口就能够得到法律裁决、解决矛盾纠纷,极大地方便了村民群众。
此外,流动车载法庭能够到达最基层老百姓的身边,“像今天这种赡养纠纷,在农村很常见,法官依理依法,讲得很详细,村民们通过现场旁听,不仅可以学法还能够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黄长秋补充说。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1月,通过流动车载法庭,江津法院与四川合江法院在四川省合江县临港街道长江码头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共护长江生态”巡回审判暨增殖放流活动,办理了川渝首例跨区域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案件。
当日,江津法院还利用流动车载法庭法治宣传功能来到石门小学(李家村)校区开展流动普法讲堂。以“远离校园暴力,守护美好未来”为题向百余名小学生送上生动有趣的普法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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