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是2021年辽宁省重点民生实事之一。3月22日,辽宁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副处长闵初旭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介绍了完成这项任务的具体举措。
闵初旭说,与普通劳动者相比,就业困难人员在年龄、身体、技能等方面相对弱势,家庭和经济负担更重,求职难度偏大,为此,将着重从做大做深就业岗位“蓄水池”、鼓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精准提升就业援助质量、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几方面入手。
一是通过加大援企稳岗扩岗力度,为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和创造更多岗位。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建立公益性岗位排序机制,实施托底安置。同时,鼓励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拓展灵活就业渠道,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非全日制工作,特别是通过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实现多样化自主就业、分时就业。营造自主创业良好氛围,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需要,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广泛征集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一条龙”服务。
在精准提升就业援助质量上,提供全方位综合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门为就业困难人员服务的综合服务窗口,全面了解掌握就业需求,根据不同群体的需求特点,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给予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提供人岗精准对接服务,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举办“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加密就业困难群体的招聘对接频率,多频次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招聘服务。提供定期跟踪随访服务,对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了解其上岗情况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的情况,跟踪帮助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水平。
另外,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足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面向有培训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提升困难群体就业能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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