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号召,在疫情期间我们联合线上主流商城平台,给会员发放优惠券和十万元额度的购物卡”“您只需支付到付快递费及会员服务费39元”……记者19日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受理了若干起以发购物卡、优惠券为幌子骗取到付快递费及会员费的诈骗案件,3个月内受害群众超16万人,团伙非法获利近500万元。
2020年5月至7月期间,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伙同他人制作了“特惠宝”APP、“圆梦金卡”网站和大量“圆梦金卡”卡片,一方面招募业务员拨打诈骗电话,向不特定被害人宣传虚构的“圆梦金卡”国家项目。一方面联系传销团伙,冒充国家项目负责人,通过微信群构建“厅、局、处、科”四级组织架构,层层发展下线推广该项目。
其虚构疫情期间政府为刺激消费向社会大众发放购物补贴和现金福利,谎称仅需支付39元或29元快递到付费用就可以免费领取一张“圆梦金卡”,扫描卡上的二维码下载“特惠宝”APP并注册激活,就可享受10万元现金提现和消费券额度,从而骗取被害人支付的39元或29元快递到付款。截至案发时,该团伙共寄出“圆梦金卡”快递件超19万件,骗取近500余万元。
据悉,此案涉及多个关联案件,法院审理后,认定该诈骗团伙的主要负责人、众多被招募的业务员和传销团伙中的积极参加者构成诈骗罪,依法予以惩处。“由于此案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最高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案承办法官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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