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金华市绿色生态文化服务中心诉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案。这是河南省集中管辖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类案件后,郑铁中院受理的第一起黄河流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9月1日起,为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将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分别由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此次审理的金华市绿色生态文化服务中心诉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案,由郑铁中院院长宋炉安担任审判长,与其他2名审判员及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原告诉称,被告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是当地一家大规模冶金企业,主要以铁矿石开采,生铁冶炼,矿产品、矿渣、有色金属销售为主。2001年成立以来,因环境污染,该公司屡受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有时罚金高达690万元。虽然被告在各部门的督促下进行了一定的整改,但其屡罚屡犯的违法排污行为已严重损害环境公益。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危险并赔偿环境受到的损失以及环境受损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
据介绍,由于案情复杂,为更好了解案情、总结争议焦点、提高诉讼效率、节省司法资源,12月18日,郑铁中院曾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同时,安排专人先后两次赴济源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调取案件相关证据。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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